各单位:
为了切实搞好教学楼域内学生用各类教室卫生的管理和保洁工作,经2010年4月26日学院会议研究,现将教学楼域学生用各类教室、实验室、写真室、钢琴室等卫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系负责教学楼、实验楼、艺术楼所辖区域学生集体使用的各类教室、实验室、写真室、钢琴室等室内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2.教务处负责教学楼域各类教室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制定和完善各类教室卫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3.学生处负责核定各系上报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上岗人数以及卫生清扫、卫生保洁和卫生工具购置的包干经费,负责落实各勤工助学岗位包干经费的审批和报销工作。
4.教务处、学生处、后勤集团负责检查教学楼、实验楼、艺术楼各类教室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定期通报检查结果,积极开展评比活动,奖优罚差。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