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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教学楼域和校园环境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0-04-02来源:后勤集团 作者:关注:
各单位:
     按照渭师院后发[2010] 第21号《关于对校园环境和教学楼域公共卫生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搞好校园环境、教学楼域公共卫生工作,迎接我院建校50周年庆典活动,充分展示学院优雅、整洁、美观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办学氛围,经后勤服务集团2010年4月1日办公会议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负责教学楼、实验楼、图书楼、艺术楼等十个楼域的管理人员按照后勤服务集团职工聘任办法实行聘任,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本系原负责楼域的管理人员(正式在编职工)于4月9日12时前到后勤服务集团办公室报名登记,依据集团人事管理规定,由本人申请选择工作部门(各中心、办),集团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并填写《后勤集团职工聘任合同》。
二、4月15日(含15日)前,各系继续负责教学楼域及校园环境八个区域的公共卫生清扫和保洁管理工作,在4月10日—15日期间,后勤集团分别与各系联系办理有关的交接手续。交接手续以2008年元月17日移交给各系的资产清单为基础(包括值班室、值班电话、库房、劳动工具及管理人员休息室等)。从4月16日开始,集团按照渭师院后发[2010]21号文件精神,正式接管各楼域及校园环境公共卫生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各楼值班的电话费用。
三、根据渭师院后发[2010]21号文件精神,校园环境八个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由后勤集团、学生处(部)各系协商,原则上由勤工助学学生负责承担,费用包干。具体事宜,待协商后另行通知。
四、后勤集团各中心(办)拟聘任工作岗位及人数:
1.物业水电中心
①实验楼  A、B、C区聘任管理人员1名;
②1号、2号教学楼聘任管理人员1名;
③3、4、5号教学楼聘任管理人员1名;
④艺术楼及老干活动中心聘任管理人员1名。
2. 学生饮食管理服务中心聘任管理人员1名。
3. 校园环境管理中心聘任管理人员3名。
4.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聘任管理人员1名。
五、教学楼、实验楼、图书楼、艺术楼等十个楼域由集团物业水电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维护、卫生保洁、门卫值班,其包干经费为:
1. 实验楼:A、B、C区,门卫6人,卫生工7名,经费包干每月7280元;
2.艺术楼:门卫2人,卫生工2人,经费包干每月2240元;
3.图书馆:门卫2人,卫生工4人,经费包干每月3360元;
4. 一、二号教学楼:门卫4人,卫生工6人,经费包干每月5600元;
5. 三、四、五号教学楼:门卫6人,卫生工8人,经费包干每月7840元;
6.校医院老干活动室:门卫1人,卫生工1人(含门卫值班),经费包干每月1120元。
以上合计总包干经费每月为28420元。
六、校园环境八个区域环境卫生管理、保洁、维护由后勤集团校园环境管理中心负责;八个区域每月共聘用勤工助学学生30人,每月包干经费17400元。
七、集团物业水电管理中心及校园环境管理中心按聘用人员职数及劳保制度,按期供应必备的工作服、手套、洗涤用品及必需的劳动工具;负责制定卫生管理制度、门禁管理制度以及卫生达标规范和安全值班规定,实行每日检查制度,每周评比制度,每月小结制度。同时,对卫生不达标、门禁管理不规范、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或因不负责任而造成严重公共安全卫生事故的人和事,要对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工资、直至辞退等的行政或纪律处分。
八、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二○一○年四月二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百日竞赛活动的安排意见 下一条:关于2003年5月份第二轮中心主任、副主任聘任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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