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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师范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

日期:2011-06-08来源:后勤集团 作者:关注: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
2、《陕西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陕西省高等学校后勤与行政管理系统规范分离的实施意见》。
3、全国及陕西省第一、二次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会议精神。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结合我院实际,改革后勤管理体制,调整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校内市场优势,在努力做好为教学、科研、师生员工服务的同时,初步与学院规范分离,经过发展充实,逐步形成与教育事业相配套,具有相对独立运行体系的企业实体。
三、基本目标与具体目标
基本目标是:在保证后勤服务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动后勤社会化进程,经过初步实现企业化管理、模拟社会化运行、按照市场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的良性运行体系三个阶段,从根本上改革后勤管理体制,转变后勤运行机制,争取用三年时间,将我院后勤由事业福利型转变为产业经营型,从专营市场模式转变为竞争市场模式,形成市场驱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后勤服务体系,最终实现社会化。
具体目标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由行政组织实施。在体制上甲乙方分开,把管理与服务经营分开。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把服务和经营性人员转为校内企业管理人员。在经营上改拨款服务为收费服务,逐步向后勤服务商品化、管理企业化、经营集约化、运作市场化过渡。
四、后勤体制改革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以及事企分开的原则,在产权明晰、责权分明的基础上,把我院现有的后勤饮食服务、教师住宅、学生公寓、各类教室、物业管理、幼儿园、医疗服务、校园宾馆(招待所)、劳动服务公司、校办产业等后勤服务经营人员、相应资源及操作运行成建制地从学院行政管理系统中分离出来,组建“渭南师院后勤集团”(以下简称后勤集团)。同时撤消总务处,成立“渭南师院后勤处”,以小机关模式纳入学院行政序列编制(以下简称后勤处),使后勤处与后勤集团形成甲乙方契约关系。
后勤处是代表和维护学院利益,协调处理学院其他部门与后勤集团的关系,对后勤服务实行管理,对后勤集团的服务进行监督,促进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参与学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重大问题的讨论;负责学院交与后勤处管理的各项经费的预算和支付核定;制定全院后勤服务要求规划,执行学院后勤年度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学院后勤保障服务,如各类服务设施的维修计划及有关土建、水、电、暖等新建项目和各类维修工程的立项及经费预算;代表学院与后勤集团签定后勤保障服务承包全同;负责监督、检查后勤集团同各服务实体在为学院开展后勤保障服务过程中的服务质量及任务完成情况;代表学院对外协调后勤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对内协调学院各职能部门及师生的各类服务需求;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等管理工作。
后勤集团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把我院原有的后勤服务部门和行业按照现代企业运作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后勤条件,通过资源优化配置、重组和改制,设立若干服务实体(中心),以科学的管理,优质的服务,、优惠的价格,确保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后勤服务需求。其职责是:规范分离出来的服务实体(中心)的运作方式、服务标准。按照企业模式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化管理;配合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进行成本核算,制定合理的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和结算办法;签订各项服务项目合同,逐步形成产权明晰、责权明确、事企分开、企业化管理和规范化运作的后勤服务新格局;按照企业化管理的要求制定后勤集团的人事、分配、财务等各项政策,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在充分占领校内市场,保证后勤服务正常运转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市场,扩展服务范围,参与社会竞争,最终融入社会。
五、运行机制改革
运行机制改革的目标是:把国家拨款驱动的行政事业型后勤运行机制转变为收费服务、市场驱动的新的后勤运行机制。但在后勤社会化改革初期,将采取“拨”和“收”相结合逐步过渡的办法。一方面按定编人员拨付必要的人员经费和部分维持经费;另一方面,在维修、交通运输、水、电、暖等项目上,实行相应的收费服务。随着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后勤集团和学院协调一致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收费服务的项目和份额,减少行政拨款的份额。力争在三年过渡期内,完成由“拨”和“收”相结合的过渡办法向以“收”代“拨”的转变。后勤集团与学院规范分离以后,在明确产权关系的基础上,以契约形式规范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以高质量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巩固和开拓教育后勤服务市场,扩大经营范围,壮大经营实力,增强发展后劲,形成专业化、企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市场运行新机制。
六、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后勤处以小机关模式纳入学院行政事业编制,其人员工资、奖金,由学院开支。后勤集团实行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竞争上岗的用人制度,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措施,各经营实体逐步由事业工资制向企业工资制转变。
(1)原属学院事业编制的在职人员,进入后勤集团工作后,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由学院保留本人原职级及档案工资,继续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调资政策,将本人增资部分(工资、津贴、补贴等)计入工资档案。在住房、医疗、职称评定、子女入托上学、丧葬等方面与学院职工同等对待。退休时,由学院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学院规定及原编制性质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学院退休人员同等待遇。
(2)后勤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按学院规定程序聘任。
在规范分离前享受处、科级待遇以及其它行政管理干部,在进入后勤集团之后,符合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竞聘院内其它工作岗位的职务。
(3)进入后勤集团的职工,原有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作为管理费由学院划拨给实体,其总量可逐年递减,三年过渡期内,在现有基础上每年递减幅度为2%。过渡期满后,递减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增加。
(4)进入后勤集团的职工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证金、失业保险金(以下简称“四金”),在三年过渡期内仍由学院和本人以职工档案工资基数为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承担;之后,由后勤集团和职工个人按比例承担。
(5)进入后勤集团的职工职称评定,由学院按教职工职称管理办法同等、同类进入。评审合格后,由学院确认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6)后勤集团干部实行聘任制,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采取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聘用原在编后勤职工数原则上应不低于90%,对落聘的原事业编制的后勤人员,学院要实行内退、待退、待岗、调岗等分流政策,后勤服务实体也要积极组织培训,开拓服务岗位,做好安置工作。
(7)分离后凡属后勤集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调入的人员,按照“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管理人员实行干部聘任制,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其劳动报酬及“四金”等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其人事关系与学院脱勾。
(8)后勤集团在分配制度上实行内部工资制度。打破原行政事业型工资结构形式,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工资分配机制和劳酬激励机制。改制后,后勤集团可在定岗、定责、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建立岗位技能工资、经营效益工资、管理责任工资等制度。其基本原则是:淡化工龄、职务、级别,强化岗位、技能、业绩,加大动态考核,以充分体现“岗位、贡献、效益”三位一体的企业工资特点,充分调动后勤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七、财务管理制度改革
(1)后勤集团要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建立严格的企业化财务制度,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堵塞漏洞,开源节流,并面向市场多方筹资。学院财务要对后勤集团财务进行指导,并协助办好后勤集团财务人员培训等工作。
(2)后勤集团财务要密切配合学院财务,依据各类不同服务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详细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制定系统合理的服务收费价格和结算标准,并以协议形式,明确各自职责,规范经费运作。凡涉及全院教职工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应略低于市场价格,并报经学院核准后实施。水、电费原则上执行行业收费标准。对二次供水、供电的加价,要在广泛征求院内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以严格的组织程序讨论决定。
(3)凡属于学院划拨和投入的经费应及时到位,保证后勤集团经营服务正常运转。原后勤部门因学院应拨经费不到位的债务移交学院作为遗留问题,逐年逐项解决。
(4)后勤集团融入社会以后,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合理、合法地从事经营活动。
八、产权制度改革
后勤集团与学院规范分离中,要盘清学院后勤国有资产,明确学院的资产所有权与后勤服务实体的资产使用权,分离前原学院后勤部门使用的不动产、固定资产和专项资产,原则上整体交由后勤集团管理使用。对用于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资产,如学生公寓、食堂、水、电、暖、车辆、办公用房等基础设施,在三年过度期内实行“零价”租赁;对能够用于面向社会服务,且具有营利性经营的资产,可以优惠价租赁给后勤集团使用;对学院现有的水、电、暖等大型基础设施,确属陈旧老化、超期运行的,学院予以专项资金补助。资金一次到位有困难的,由学院与后勤集团共同商定更新改造投资方案,学院分步投入。后勤集团要通过设备维修或资产折旧等形式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和不流失。
九、宏观监督机制改革
改制过渡期,后勤集团作为学院相对独立的二级法人实体,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财务权、经营权等。后勤集团服从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接受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工会等部门的监督,并定期向学院和后勤集团职代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监督。后勤集团融入社会以后,作为一级法人企业,具有完全独立的人事权、财务权、经营权等。
十、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步骤
后勤社会化改革直接关系到学院办学模式的转变和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院的稳定和发展。在改革的步聚上,既要认识到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认识到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在工作推进上既要坚定不移,又要稳妥细致。
根据省政府关于高校后勤与行政管理系统在三月底以前必须规范分离的意见,结合我院两校全并的实际,我院后勤规范分离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步聚如下:
1、2001年3月底,将《渭南师范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提交院党委审定,上报并实施。
2、2001年4月15日以前,聘任后勤集团班子成员和后勤处负责人;组建“渭南师范学院后勤集团”,同时成立后勤处,举行“后勤集团”揭牌仪式。
3、2001年4月25日以前,制定《渭南师范学院后勤与行政管理系统规范分离实施细则》、《渭南师范学院后勤集团管理章程》;定岗、定责、定员并分级聘任人员;完成后勤与学院行政管理系统的规范分离。
4、2001年4月至2004年3月,为后勤集团发展过渡阶段。
5、2004年4月以后,我院后勤服务保障体系融入社会第三产业,实现后勤社会化。
十一、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组织、思想,政策保证和财力支持
1、加强对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领导,要在后勤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组织各有关部门、各基层单位认真讨论、修改《渭南师范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及《渭南师范学院后勤规范分离实施细则》,反复论证,提高可操作性。同时建立“渭南师范学院后勤集团党总支”,对后勤集团的全面工作起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2、加强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和职工对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认识;要组织全院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国务院、陕西省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文件,领会精神实质;要在师生员工中广泛宣传全国和陕西省高校后勤改革形势,强化群众的改革意识,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心理承受能力,积极参与和支持后勤社会化改革。
3、为了保证后勤社会化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学院将制定必要的政策,支持后勤集团的发展。
(1)后勤集团为学院提供的各类服务性业务,均享受未改革前的相应优惠政策,学院为发展而增建的后勤服务设施和新校区的后勤服务设施,继续交由后勤集团管理和使用。
(2)理顺关系,统一市场。后勤集团要全力为全院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服务,学院将院内属于生活后勤范畴的工作、事务和经营市场统一归口后勤集团负责开发、经营和管理,凡属于学院教学、科研及师生生活服务的设施建设、项目改造以及维修工程,包括50万元以下的小型新建工程,应由后勤集团承担。
4、为了方便后勤集团在校内服务和劳务经营过程中帐务往来,学院计财处要在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制订规范灵活的结算办法,并监督执行。
5、在社会化初创阶段和三年过渡期,学院继续给后勤集团必要的财力支持。
(1)对用于师生生活服务的水、电、暖等运行经费,属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变暗补为明补;属学院应承担部分,可按改制当年核定的基数拨给后勤集团。在三年过渡期内,学院每年视经费状况,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后勤基础设施严重老化的维修及更新。
(2)在三年过渡期内,后勤集团的水、电、暖等收费收入学院应继续保留分离前给总务处的提留比例。其它收费留成收入等,除支付必要的人员费用外,主要作为后勤集团的发展基金,增强发展后劲,为以后的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
(3)后勤集团分离初期,学院给予适当的启动资金。
十二、对后勤集团的要求:
1、在院党政领导下,后勤集团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导工作,以“三服务,两育人”为宗旨,制定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在确保为正常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服务工作的同时,保证后勤集团如期正式运营。
2、后勤集团领导班子要加强团结,带领全体职工振奋精神,艰苦创业,再鼓实劲,加快改革步代,尽快完成定员、定编、定岗、人员聘任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后勤集团管理经营生产的各类规章制度,保证实现全年的改革目标,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为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3、后勤集团要服从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接受学院纪检、审计、工会等部门的监督,并定期向学院和后勤集团职代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4、后勤集团、后勤处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共同协商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后勤集团要完善运行机制,确定各实体各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服务项目标准、质量效益指标,落实学院“高起点起步,规范化管理,低成本扩张,高标准建设,多渠道融资,快速度发展”的思路要求,调动后勤集团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激发后勤服务活力,积累自主经营实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促使后勤集团生产、经营、服务上新台阶。

上一条:渭南师范学院后勤集团物资采购制度 下一条:关于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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