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和后勤集团工作安排,学校小型维修工程招标领导小组结合工程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做到质量优良,价格合理,保证工期,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经学校小型维修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此招标文件。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施工地点
三、工程具体情况
1.工程概况
2.工程内容及要求
特别提示:工程量详见施工图。制作标书前,参与招标企业须考察施工现场,将各种因素考虑周全,承担未预见费用及材料差价风险,合同签订后不再追加费用。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独立法人。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说明:具体项目具体对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经营状况良好,业绩显著。
5.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本企业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留盖单位红印复印件)。
五、工程质量及要求
适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具体工程适应标准不一)。
六、招标原则
为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本工程实行邀请性招标。
七.工程造价的计算办法
1、工程造价计算执行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西省建筑工程价目表》、2004《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及相关配套文件和目前市场行情。
2、编制预算时,贷款利息、四项保险、安全文明工地、劳保统筹等不进入预算。
八、评标办法和标准
1.本工程设最高限价。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招标资格: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不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规定办理的。
(3)不按时进入招标现场的。
3.评标办法:
(1)技术标评定(满分40分)
技术标组成及分值:企业资质(满分10分);企业业绩(满分6分);服务承诺及质保期(满分12分);工程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案(满分12分)。
(2)商务标评定(标准分60分)
标准分:以符合文件要求投标企业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准分60分。
投标企业的分值为:60(分)×投标企业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企业报价。
4.确定中标企业:按照投标企业评定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企业。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企业放弃中标或不能履行文件承诺条款时,由第二中标候选企业替补,以此类推。
九、有关说明
1.本工程按照中标价签订合同,工程结算以合同金额加变更金额进行结算。
2.投标文件响应函正、副本各一套,内容包括各种证照、工程垫支、质量、工期、技术力量,工程报价和工程预算书,商务函应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履约保证金:在招标现场以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招标结束后,现场退回未成交企业履约保证金,中标企业的履约保证金自签订施工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
十、授予合同
1.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中标通知书:评定结果学校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企业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中标企业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中标企业不得将工程项目非法转让他人,或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4.招标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企业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即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5.中标企业不遵守招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施工合同者,招标人即可扣罚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取消该企业的中标资格,并由学校小型维修工程招标领导学校研究确定中标企业。
6.中标企业应严格履行施工合同,不得降低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十一、付款方式:本工程完成经学校验收合格,待审计认定后付合同总额的95%及合同保证金万元,其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质保金。
十二、工程质保期:两年
十三、工期:30天(从进入工地时间算起)
十四、本文件解释权归渭南师范学院小型维修工程招标领导小组,特殊情况由渭南师范学院小型维修工程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五、谈判时间:电话通知
十六、谈判地点
渭南师院朝阳校区(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渭南师院小型维修工程招标领导小组
(代 章)
2014年 月 日